縣道X241莞長路至沁園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設計補充通知(一)
招標編號:SSCSSO12211280
各投標人:
《縣道X241莞長路至沁園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設計》招標項目于2022年11月11日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了工程招標公告,現對發出的招標文件作以下修改及說明: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3.5.2款修改為:
3.5.2 |
投標人須知正文第3.5.2項內容修改如下: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應是已列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公開的“初步設計已批復或施工圖設計已批復”的主包業績或分包業績,業績的計算時間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體現的該業績的初步設計批復或施工圖設計審查(批)時間為準。二者都有的,以施工圖設計批復時間為準。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網頁打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稱”“項目類型”“合同價”“技術等級”“主要設計內容”“人員履約信息”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網頁打印件,如上述資料均不能反映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辦法要求的“預制裝配式橋梁”所需業績的,還應補充提供項目業主或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相關項目網頁截圖中的信息或補充提供其他用作證明“預制裝配式橋梁”的證明材料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或評標辦法評分標準(如有),則該項目業績不予認定。 |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第3.5.4款修改為:
3.5.4 |
投標人須知正文第3.5.4項內容修改如下: “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資歷表”應同時附: ①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企業“人員信息”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網頁打印件,即包括人員的“基本信息”、“職稱信息”、“執業資格”、“個人業績”等欄目在內)的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網頁打印件。人員的專業以“職稱信息”中的職稱專業或“基本信息”中的所學專業為準,人員業績以“個人業績”或企業“業績信息”中的信息為準。如上述資料均不能反映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辦法要求的“預制裝配式橋梁”所需業績的,還應補充提供項目業主或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頁截圖復印件或相關網頁截圖中的信息或補充提供其他用作證明“預制裝配式橋梁”的證明材料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或評標辦法評分標準(如有),則該人員相應信息不予認定。 ②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社保時段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前近半年時間內連續不少于三個月) 除上述資料復印件外,投標人無需再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
三、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統一修改為: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12月05日09時30分,地點: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8)。
以下無正文。
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與招標文件不相符之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請各投標人于投標會前自行在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ggzy.dg.gov.cn)下載本補充通知,逾期不下載的,將視為已經清楚并認同本補充通知。
招標單位: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建成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補充通知(一):縣道X241莞長路至沁園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設計